电话资源根据职务需求特点按优先级安排,优先级定义如下(四级为最高级):
Ø 四级:中层以上管理人员,部门经理以上;
Ø 三级:销售类、售前类和咨询类职务人员(含培训与教学部门与学员沟通人员,下同);
Ø 二级:职能类人员,招聘、财务、IT、人事、行政等;
Ø 一级:工程师。
2.2 电话权限
电话权限有以下四个级别,其中四级为最高权限,各权限解释如下:
Ø 四级:国际长途权限,允许拨打国际及港、澳、台长途;
Ø 三级:国内长途权限,允许拨打中国大陆城市间长途;
Ø 二级:市内电话权限,允许拨打市内电话;
Ø 一级:公司内部权限,允许公司内部通话。
包括会议室在内的所有开通的电话默认权限均为一级,职能类、销售类、售前类和咨询类人员给予二级权限,部门经理以上管理层人员开通三级权限。
2.3 电话权限申请
需要变更电话权限的,需本人填写《电话权限申请单》提出申请。
申请开通工位电话权限的,需填写清楚工位的端口号和工位所在区域;一级和二级权限由部门经理审批,三级和四级权限由事业群负责人审批。
会议室电话权限的开通需提前将审批后的《电话权限申请单》提交给IT管理部;需填写清会议室名称、开通时间和关闭时间,否则不予开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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